装饰的蛋鸡笼

研究机构建议进一步发展

联邦农业研究所(FAL)、汉诺威兽医大学和汉诺威医科大学的研究所已经提交了关于“模型项目装饰笼子”的初步最终报告。 该报告表明,所研究的浓缩笼可以实现高生产率,尽管投资成本增加,但这些在不久的将来应该具有竞争力。 谷仓空气中的气体浓度(氨和二氧化碳)以及灰尘和细菌水平低于推荐值,并且大多数检查的谷仓的卫生条件都很好。 啄羽和同类相食造成的死亡率和伤害都很低。 大量母鸡的脚垫发生变化被认为是有问题的。 设计的笼子的结构(巢穴、垫料区和栖息地)被母鸡很好地接受,但是,母鸡的活动自由,特别是垫料区的使用有时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就行为而言母鸡的可用空间增加了,特别是垫料面积应该得到改善。 检查笼子的照明条件也显示出不足。 总体而言,基于设计的笼子的好处,仍然存在的问题领域应进一步改进。

装饰笼的样板工程于2000年XNUMX月启动,旨在科学地伴随这种新型住房的实际测试和开发。 共有六个实际农场参与了该项目,四个制造商的装饰笼子被设置为不同的变体,并在研究期间进一步发展。 记录生产性能、母鸡的行为、羽毛和皮肤损伤、卫生方面和经济竞争力的参数。 在本次实践调查中没有计划进行比较或实验调查。 联邦农业研究中心 (FAL) 的动物福利和畜牧业研究所和工商管理研究所,汉诺威兽医大学动物卫生、动物福利和牲畜行为学研究所和实验动物科学研究所汉诺威医科大学的中央动物实验室和中央动物实验室也参与其中。

示范项目的背景是欧盟理事会(指令 1999/74/EC)决定从 2012 年起禁止传统的网箱养殖蛋鸡。 从那时起,欧盟的蛋鸡只有在有巢穴、垫料区、栖息地和每只动物至少 750 平方厘米的空间的情况下才能被关在笼子里。 这应该使母鸡能够行使他们的行为曲目。 此外,必须设置缩短爪的装置。 当时几乎没有任何关于这种新型畜牧业的实用知识。 在其 6 年 1999 月 2 日的判决 (3 BvF 90/10) 中,联邦宪​​法法院还宣布 1987 年 28 月 2002 日的德国养鸡条例无效。 原因是《养鸡条例》与《动物福利法》不符,以及该条例违反《基本法》的引用规定。 经联邦参议院批准,联邦消费者保护、食品和农业部 (BMVEL) 发布了一项关于饲养蛋鸡的新条例(Tierschutz- 畜牧业条例,于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修订)。 该法令在过渡期的规定和与可用空间相关的要求方面都超出了欧盟指令的范围。

在这种法律背景下,BMVEL 已要求联邦农业研究中心 (FAL) 的动物福利和畜牧研究所提交一份声明,将模型项目的结果与联邦宪法法院判决得出的指导方针进行比较1999 年关于行为正义的法案。 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笼子设计所取得的改进不足以在所有方面确保以适合蛋鸡行为的方式饲养蛋鸡。 尤其需要改进栖息地的空间布置和/或设计、垫料区域的大小和设计、巢穴的大小和笼子中的照明。 这些更改旨在实现功能区域的更好分离和可用性。

资料来源:汉诺威 [ 法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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